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资产证明您可以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或者金融资产证明(二者选其一即可)。
①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指您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您本人最近三年年均收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下列文件之一:
a) 单位开具并盖章的收入证明,内容必须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等字样;
b) 税务局盖章(如没有盖章,税单上需显示税务局网的认证二维码)的最近3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c) 银行盖章的最近36个月的银行卡工资和奖金项的入账流水。
② 金融资产证明
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个人金融资产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包括:
a) 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需银行盖章;
b) 银行加盖公章的流水单(20个工作日内,需要显示最后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300万);
c)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具的持有证券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需要相关机构的盖章;
d) 银行理财产品有效认购/申购文件或相关机构的资产证明(20个工作日内);
e) 信托机构开具的持有信托产品的认购/申购总额的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如果超出20个工作日内,即可用产品合同证明此信托产品仍在封闭期(需要提供电子版合同);
f) 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符合要求的财产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