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资产证明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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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明您可以提供本人的收入证明或者金融资产证明(二者选其一即可)。

①  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指您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您本人最近三年年均收入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下列文件之一:

a)   单位开具并盖章的收入证明,内容必须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等字样;

b)   税务局盖章(如没有盖章,税单上需显示税务局网的认证二维码)的最近3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c)   银行盖章的最近36个月的银行卡工资和奖金项的入账流水。

②  金融资产证明

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个人金融资产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包括:

a)   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需银行盖章;

b)   银行加盖公章的流水单(20个工作日内,需要显示最后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300万);

c)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具的持有证券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需要相关机构的盖章;

d)   银行理财产品有效认购/申购文件或相关机构的资产证明(20个工作日内);

e)   信托机构开具的持有信托产品的认购/申购总额的证明文件(20个工作日内),如果超出20个工作日内,即可用产品合同证明此信托产品仍在封闭期(需要提供电子版合同);

f)   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符合要求的财产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