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交易制度详解

  2022-09-08 本文章305阅读

北交所交易制度详解

一、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对股票发行上市的要求是:平移精选层进入条件作为上市条件。即: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预计市值、财务标准等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在北交所上市。北交所对市值及财务指标具体设计了4套标准,发行人符合其一即可。具体标准如下:

1、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4、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价格稳定机制:

1、静态价格限制——涨跌幅限制:竞价交易实行以前收盘价为基准的30%的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动态价格限制——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保护限价应在涨跌幅限制内,但不受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限制。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

3、新股上市首日的临时停牌机制: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

三、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

投资者可以报限价单,其中920925之间不能撤单

925——930静默期

此期间内交易系统不接收任何订单

930——1130  1300——1457连续竞价

投资者可以使用限价单和市价单参与交易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

投资者只能报限价单,不能使用市价单,也不能撤单

 

大宗交易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1530

协议转让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协议转让

其他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四、交易规则:

1、实行T+1交易;

2、个股涨跌幅限制为30%

3、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设有临时停牌机制,上市涨跌幅达到30%60%时各停牌10分钟;

4、每一交易单位为100股,以1股进行递增。

5、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6、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五、北交所投资者开户条件

12年及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包括股票、期货等)。

2、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及以上。